公告
子函boy 发表于 2008-5-18 23:26:00
国务院公告
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
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
标签:
哀悼
汶川
大地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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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公告
jia-zi-han
发表评论于
2008-5-19 10:44:11
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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